刘懿想好了说辞,正要开口斡旋,却被赵剑抢了先。
“哈哈!汗颜,实在汗颜,下官几日前去往恒山游猎,巧遇万马奔腾,心中忽生情愫,便想着征服头马。哪知此马高大肥壮、生性暴烈,不易驯服,末将骑着它狂奔了三天三夜,最后还是被其甩下马背,并磕掉了一颗门牙。”
赵剑咧嘴一笑,自然大方地将门牙露了出来,然后,伸手摸了摸身边那头高大骏马,似看情人,宠溺地道,“就是这家伙,后来我又骑着它翻了二十多座山,它才肯随我回来。此马可以日行千里,我唤其为捉风。”
文臣喜玉,武将爱马。
见到如此神驹,柴荣、周抚等一干武将瞪大了眼,羡慕地看着赵剑,口水都快流到了地上。
而赵剑这么一番大大方方毫不避讳的说辞,倒显得平田将士们小肚鸡肠、以貌取人了!
刘懿反应极快,假装愤怒,立即走到中军大帐旁,蹲下身来,不轻不重地拍了拍正在打鼾的赛赤兔的马头,道,“赛赤兔啊赛赤兔,你学学人家,人家捉风日行千里,你呢,胖的这个死样儿,能日行五里就不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