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实事求是地探索中国式的民生改善之路,把改善民生作为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大政治问题,主张以正确处理各种矛盾与统筹兼顾的方法解决民生问题,充分照顾人民生活所需,把改善民生纳入重要的计划发展范畴,还尝试探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改善民生,并开始了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保障民生的伟大实践。虽然这些民生主张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未能全面贯彻实施,但这些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观的形成做了准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民生建设基本思路进行拨乱反正,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观;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民生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提出通过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目标;提出“两手抓”等统筹兼顾的民生发展原则,以“三个有利于”标准为检验,规划了“三步走”的民生发展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