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十七年(1538年),明世宗意图将兴献帝(即明世宗生父兴献王朱祐杬)灵位奉入宗庙,称明睿宗。此事算是“大礼议”的最后一波小高潮,大量朝臣反对。严嵩作为礼部尚书,当然也表示反对这样明显违礼的做法。明世宗很不高兴,发表了一篇《明堂或问》,指责朝臣们背伦妄上。严嵩大惊,连忙改弦更张,站到明世宗一边,尽心操办,将明睿宗神主奉入宗庙。礼成后,明世宗赐予金币,专门褒奖了严嵩。严嵩的价值观开始发生严重的嬗变,按照他原本接受的教育,有些东西是需要他坚守的,尤其是皇帝要违背时更需要他们这些文官挺身而出,捍卫正义,现在却发现原来帮着皇帝干这些事儿才能名利双收,从此下定决心走上佞幸之路。明世宗又搞些道教的册封仪式,给自己和一些道士加封帝君、高士、真人等尊号,严嵩一律照办,还尽心策划,发表一些文章呼应。明世宗非常高兴,为严嵩加太子太保,在某些场合赐严嵩与宰相同列。
严嵩也变得越发骄纵,大肆收受贿赂敛财,甚至藩王到京师来领取俸禄,严嵩都要他们必须先贿赂自己才能领到钱。御史言官交相弹劾严嵩,将其称为当朝头号巨贪。严嵩不慌不忙,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皇帝,说这些事情都是皇帝要干,不是自己收了贿赂才干的。皇帝躲在西苑修仙,成天见不着人,大家到哪儿去证实?于是严嵩的罪行都畅行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