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见刘咸炘:《中书》,《推十书》第一册,成都:成都古籍书店,1996年,第19页。近年来王汎森教授对此一概念做了不少富有启发性的阐释,参看《执拗的低音:一些历史思考方式的反思》,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172~205页。
[2] 这里的“典范”一词关注的是不同学术流派与学人的学术风格;于历时性的典范更替之外,更有并存融会的一面。同时,我使用的“中心”与“边缘”、“主流”与“非主流”等概念,也是描述性而非评价性的(其含义可参考王汎森:《傅斯年:中国近代历史与政治中的个体生命》,王晓冰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第111页注释2)。简单地说,“中心”或“主流”指那些掌握了最重要的学术资源和最具影响力的学术人物、流派和机构,“边缘”或“非主流”则恰好相反。但“中心”未必高明,“边缘”也不一定就真的落后(参看第二章)。具体来说,所谓主流派特指由胡适、傅斯年等人倡导的实证主义史学风气。但这一区分落实到具体学人身上,仍有模糊性。通常所谓民国时期的“新史家”,大多指主流派,但某些处于“主流”之外的学者如本章提到的李思纯等,显然不能说是“旧史家”,这也是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