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外,从根本上降低政府收入比重也是一条可取之路。在2010年12月5日召开的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多名学者提出提高我国居民收入占GDP比重、降低政府收入比重的建议。
例如,中共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就介绍说,“我在2003年算过一笔账,行政公务人员的工资、车辆、三公费用等等,党政公务以及包括行政事业的开支占到全部政府实际支出的37%。2007年我又算了一笔账,我可能算的口径有一些问题,但是我觉得也在38%~39%左右,这比许多发达国家政府行政公务支出占全部政府支出的比重要高得多,我认为这个是不合适的。如果我们用五年、十年的时间逐步降低到不超过15%,党政公务开支以及三公消费这些开支不得超过全部支出的15%,从现在的30%降到15%,‘十二五’期间可能任务艰巨。降下来的这些钱可以用于社会保障、低保、公共服务,更加促进公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