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手与打行是比较专业的流氓。所谓的青手就是打手,而打手的组织就叫做打行。这种流氓在明朝中期以后的江南地区较为多见。他们有的是由于人口的激增,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到城镇无所事事形成的。迫于生计,这些青手往往聚在一起,专门为别人报私仇,逼讨债务。有时也成群结党,以强凌弱,故意找碴儿与人发生争执或口角,然后就动手打人,抢夺财物。
讼棍,专指那些流氓习气严重的讼师,有的时候也叫做“讼鬼”,其行径之恶劣从称谓上就可见一斑。他们专门等别人吃官司,然后就出入公堂,为买通者作伪证,颠倒黑白,从中渔利。据说,浙江有一个不肖子将老爹的牙齿打落,被告到了公堂。儿子害怕真相大白,雇请讼棍从中作梗。讼棍却趁他不注意,咬掉其右耳,让他在堂上诬告其父咬断耳朵时崩掉了牙齿。县官不明是非,竟然照此说断案。讼棍在一旁窃喜,拿钱走人了事。
帮闲,其实就是闲汉,他们不务正业,满街乱串,播布一些花柳逸闻,讨几个赏钱。比如打听到谁家办喜事,他们就早早上门去,帮着打杂应酬凑热闹。谁家办丧事,就充当挽郎,干嚎,添些气氛。谁家老爷升了官,儿子上了榜,他们便上门“报喜”。总之是有吃有喝有赏钱,瞅空子还能掖着藏着搞点额外油水。《金瓶梅》中对这一人群描写得淋漓尽致。